2011年11月25日 星期五

總結報告: 「衝突」的必要

總結報告: 「衝突」的必要

/趙文瑾

這是這一年來的最後一份報告,前些日子和Pascale聊到文化衝突對於經驗的影響,覺得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這最後一篇報告就不談具體的工作,而從文化衝擊的角度來分享,作為一個國際志願者,在跨文化的衝擊與學習中,所產生的一些感受,並且包含對於志願者計畫中,志願者與組織的一些想法。

一、關於自己。

l 一顆凌空飛來的小石子

夏末秋初,愛德華國王紀念公園,一個週末的下午,我在慢跑。一個年輕的

印巴男孩騎著腳踏車從我身旁飛速而過,不忘回頭對我大吼一聲「Fuck you」。於是我也轉過去對著他的背影大喊「Fuck you(you 請重音),音調甚至有一絲輕快,像是在打招呼。天氣這麼好,你也好阿。他在已經走遠的腳踏車上,又回頭看看我,這次不說什麼。過了兩秒,我突然覺得很意外,意外於我自己的快速反應並且輕鬆自在。

剛來到英國前幾個月,在做完一次one to ones之後,站在Bathnal Green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我突然發現我一直重複在講我自己的故事。作為一個community organiser,我必須建立關係,我是誰,我自我介紹,講了幾百遍。可是我到底建立什麼關係?那些我所見過的人,他們是跟「誰」建立的關係?如果在這裡,一切跟我有關的事物只剩下我自己的描述,那我講的真不真實還有所謂嗎?我大可說我以前會吞火劍還會唱歌劇。只要不被抓上晚會表演,反正沒有人在意。

對於倫敦來說,我是一個沒有「過去」的人。我開始發現這件事,以及沒有「過去」意味著什麼。我在組織裡的身份是一個同事,我從台灣來,除了這個標籤以外,一切空白。我沒有過去,沒有人已經知道我做過什麼事,就算我說給他們聽,他們也只能禮貌的盡力想像為什麼有些事情必須那樣憤怒,很遠很遠的地方,在一個小島上,有這樣的社會和這樣的一群人。真正發生了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講故事的能力是否有辦法引起人們的興趣。解釋的責任永遠在我身上,我是外來者,我從台灣而不是某個更了不起的大都市來(對於倫敦人,還有誰會更了不起呢?)於是我有責任交代。

但在無止盡的解釋與說明之後,我發現在倫敦,我只活在詮釋裡,而這詮釋的所有者是我自己。意思就是說,如果我改了詮釋,我馬上就可以是另外一個人。人來人往的大街上,這莫名產生了一種不著邊際的空洞虛幻。

在街上行走,對我的指稱只剩下我自己的形容。在倫敦這樣的大都市裡,我相信跟我一樣的人太多太多。然而,如果我都不知道怎麼確認「我」,那別人怎麼來定義「你」呢?這個問題在開始來到倫敦時,就已經出現了端倪。

剛來倫敦的第二個星期,我和Sharon一起到Angel去拜訪了一位舊識李叔叔。就在離開李叔叔的雜貨店時,Sharon被一顆小石頭打中,我們一回頭,發現有一群白人青少年站在我們後方,一看我們回頭馬上裝作看向別處。我們看了他們一眼,沒有證據只好離開。

那一顆小石頭為什麼要向我們飛過來,向我們丟了一顆石頭,為什麼好玩?是因為我們是華人?是因為我們是女性身材矮小看起來好欺負?是因為我們穿著看起來並不像是有錢有勢的人所以沒有威脅感?那一顆小石頭凌空飛過,但是飛的原因到底是什麼,這個問題在我心裡時不時出現。後來,我逐漸發現那顆小石頭並不是單一的事件。雖然不會有人再像那晚的青少年那麼粗魯,但是若有似無,有人會議上禮貌性忽略你,但也有時有人請你發言時異常恭敬。沒有人知道我是誰,也沒有人可以想像我是誰,那麼這些像小石頭的傲慢或者是糖果般的恭維,都是針對著我背後的標籤而來。

這並不是一個新的體驗,在台灣,我們或多或少也都認知過這種情境,但是在一個沒有任何連結的文化裡,漫天飛舞的石頭或糖果,總是看起來特別赤裸裸。這種感想可能跟我的工作也有關係。作為一個組織者,上午要鑽到最貧困的街道去見底層的非法移民,下午就進到華美的廳堂聽政商名流談論社會理想。不同的身份標籤、態度,生命經驗的衝撞。作為一個組織者,反覆的講著自己和別人的故事。故事到最後好像不只是故事,但卻也只是故事。

另一條街,則是我工作最常拜訪的Deptford街,這條街惡名昭彰,充滿了搶案與竊案,而且許多攻擊針對華人。因為許多華人非法拘留,不會說英文,所以根本不敢報警。但是在這裡工作了一段時間後發現,其實搶案都是針對那些最弱勢的人,隔了一條街的社區,白人居民們一臉驚訝說不知道有搶案或竊案這種事。

從一顆小石頭到搶案,從恭維到邀請你進到政商的廳堂。我開始意識到,當你跟這個社會沒有連結的時候,對你的理解的根據就完全建立在你那些最明顯身份特徵的排序。種族、國籍、性別、年齡、職業、穿著、外貌、階級。以及倫敦公民最喜歡提的,權力。

在這個最好跟最壞都蜂擁而至的國際性大都市裡,別人對你標籤的理解甚至會帶來生命危險。華人、女性、中產、有朋友陪同,那麼可以丟一顆小石頭。華人、男性、藍領、看起來沒身份不會講英文,單獨一人,那麼可以動手毆打搶劫。

階級、種族、文化、性別總總交雜在一起,這樣的思索並不只是抽象的、形而上的理論思辨,更是生活上的碰撞與摩擦。我要突破的權力位階不只是男性/女性,白人/有色,而是英籍白種中產階級高等教育背景天主教年長男性,或者是英籍印巴裔藍領階級基礎教育伊斯蘭教年輕女性。每一種身份標誌都因為另外一種身份而交錯複雜,在沒有位置的狀態下,作為一個外來者,我總是為這個社會中所上演的各種身份表演眼花目眩。


l 一尊遠方的菩薩

在倫敦公民,信仰團體的參與是組織者的重要工作之一,也因此,組織者本人是否有信仰,如何處理自己與信仰之間的關係就是一個沒有辦法避免的話題。當然,在一個以一神信仰為主的文化中,能夠和不同信仰彼此尊重相處,在西方歷史中本來就是及其難能可貴。也因此,倫敦公民的組織工作也才會讓人如此印象深刻,猶太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天主教,共同一起宣稱我們需要一個公民社會時,那種強而有力的震撼直達人心。在許多的活動中,甚至會在活動一開始,安排讓不同宗教領袖帶領一段禱告或者是宗教上對於社群合作的反省。

在這樣的基礎上,倫敦公民的工作場合中總是對於「信仰」相當有興趣,也把知道你的信仰是什麼,當作瞭解一個人的重心。可是這樣的問答,對我來說,卻總是有一種無法言說的空洞。我每每遲疑地回答沒有,「NO FAITH」,然後好像自己也不是很理解這樣的答案似的。並不是說每一個倫敦公民的組織者一定要有某種信仰才得以工作,我們的團隊中也有沒有信仰的資深組織者。但是每次在分享的時候,我知道我跟他的狀況並不相同,但是我也沒有能力說清楚那份遲疑是什麼。

直到有一天。春天。我的組織工作剛起步,坐在小凳子上,在L家裏,和他太太聊天。她跟我說了許多生活上的麻煩跟壓力,皺眉,一直搖頭。我問她,當你對生活擔心的時候怎麼辦呢?你會上教堂嗎?他說我不上教堂,我會打電話回中國給我媽,她幫我去菩薩面前拜拜,讓菩薩保佑我平安。

我很開心,跟他分享我來英國之前,朋友和家裏曾經帶我去哪些廟裡求過平安,行天宮、媽祖廟等等。然而就在那一霎那間,我突然聯想到我自己在信仰團體中那份無語的窘境,我突然意識到,我的生長養分中並不是沒有信仰作為支撐,只是在平時工作的場域中,我生長的環境,那種人、鬼、神交雜的信仰系統是不被理解也不存在的。你的信仰是什麼?這句問話的背後所期待的答案是單一的,你是一個基督徒、天主教徒、穆斯林,亦或是佛教徒。你必須「屬於」在某一種派別中。然而,東亞文化理解信仰根本不是用這種方式,許多台灣人進教堂就拜耶穌,去清真寺跟著就拜阿拉,進廟拿香,遇寺禮佛,回到家又拜祖先,一點都不衝突。難道有人會因為要拜媽祖還是拜土地公覺得很掙扎嗎?就都拜嘛!

因為這種排他性的、一個人只可以歸屬一個特定信仰的觀念,本來就不存在於我們的文化世界裡,這不是東方的觀念跟語彙。這也就是為什麼當一群人開始自我介紹,每一個人都能夠說出自己的歸屬甚或宗派時,我陷入了無法言說的尷尬。如果你沒有屬於特定信仰,那就是沒有信仰,但是這種回答我實在覺得不甘心,但是在那個文化環境中,我沒有地方可以安置我自己。

信仰在東亞文化中是一種生活的方式,在家拜祖先,有事情才去廟裡拜拜,依據節慶安排各種生活中的崇敬活動。如果一顆大石頭有一個傳說,那他可以被拜,一顆樹很老了,那就是神。但是對於大多數華人來說,除非對宗教比較有研究,否則你問起他,有沒有信仰,他會說沒有,但是拜不拜祖先呢?拜。

我們不會覺的那是信仰,那是生活的一部分,是文化,是一種安身立命的想像。然而在基督教或是伊斯蘭教、猶太教,一個神一本聖經(可蘭經),如果你有信仰,你會歸屬於某個教會或清真寺,一個牧師會有一群信眾。如果用這樣的「單一歸屬」想像要來解釋我自己,我確實是個「沒有信仰」的人。

一神跟多神的信仰於此不再只是單獨的語彙相異,而是具體的生活落差。在那種環境資源所建築出的世界中,根本不存在你能夠投射與連結自己的共同經驗。我有信仰。我有我安身立命的方法,我有我文化生命上的過去與未來。如果沒有看見這一點信仰體系的不同,不瞭解這些人怎麼面對生命、迎向死亡,所謂的社群組織,特別還是以信仰團體為重心的社群組織,要怎麼去組織東亞文化的社群呢?

所以,後來,在一次南倫敦工作團隊的會議上,我分享了那個中國女人的故事,告訴他們這個女士他說他自己沒有信仰,但是真的孤單害怕時,她的心中知道在很遙遠的地方,有一尊菩薩。我說,我以前也說我自己沒有信仰,就像這位女士,但是我想我錯了,我不是沒有信仰,只是我們對於信仰的概念不同,我們不只相信一個神,我們沒有一本共同的聖經,不會規律的去某棟建築物。台灣與中國,也包括越南,他們崇敬祖先,並且混合了儒、道、佛不同的系統,對我來說,這是一種生活的文化。我當初說沒有信仰,是因為直覺上我覺得我自己不在「宗教信仰」的分類中,我也沒有這樣定義過我自己屬於什麼宗教。但是現在我想改變這個定義。我有信仰,我是個有信仰的人,而所謂的信仰,我想,不再這些聖經或是建築物的標誌,而是你的家人他們相信可以代替他們自己來照顧你的力量。

(會後有幾個同事來跟我說他們覺得很感動,但是也有人依然想確認「所以這樣的意思是說你是佛教徒,對嗎?」)

我後來很謝謝那位女士,在腦海裡,看見一尊遠方的菩薩,好像讓我自己也安定下來。有了連結,也才確認自己和這個社會的差異。多元不是一個標語,如果沒有確認自身,多元只是一種混亂無所憑依的生活狀態,失語的不只是信仰問題,而是整個你所倚賴的價值系統崩散。我在哪裡,我是誰,文化上的落差需要時間來慢慢消化,因為我不只是需要理解對方的社會,更需要找到和這個社會之間的「我」的連結。作為一個異鄉人,因為移動,我看見了位置。有了位置,我們才更清楚自己的樣子。

那個公園裡的年輕人,下次再讓我碰見他,我會先說早安。


二、 關於自己與組織

l 組織中的定位

雖然這個計畫稱之為國際志願者計畫,但是在倫敦公民,我們完全不是被當作志願者看待。我們有工作壓力,有「業績」,也必須擔負起組織中所有的責任。我們的角色被設定類似於「有贊助者」的全職組織者,我們被視為倫敦公民的一份子,享有一樣的待遇跟工作壓力,差別只在於我們的薪資不由倫敦公民經手。

有工作壓力、發展會員也對會員負責、參加所有應該參加的工作會議、分擔活動的工作,甚至也必須自己帶領地區性的活動。雖然,作為一個外來者,因為缺乏語言能力(能夠溝通和能夠像英語母語者說得正式有禮又得體,是兩個天差地遠的等級,而禮節這件事情在英國社會中又尤其重要)以及缺乏對於本地社會文化脈絡的知識,所以在工作的承擔上相較於其他同事已經少了非常多,但是工作的壓力一點也不會減少。

晚上跟週末加班基本上是常態,而組織者的工作因為必須大量與人互動,因此也有許多情緒勞動的成份。倫敦公民在這方面的處理則是以大量的進修訓練還有彈性休假來讓組織者得到休息。因為工作中,幾乎每次會議都會安排彼此互相分享學習的部份,會議的重點經常不是為了處理公事,而是針對目前組織中最需要的特質加以教育。例如,十月的工作會議時,因為資深組織者S已經將他組織學校的經驗出版成冊,執行長Neil便安排了一段時間讓每個組織者分享自己組織學校時面對的經驗,再邀請S分享他的方式並給予不同組織者建議。

這一點和台灣社運工作者經常需要共同摸索前進的方式很不相同,倫敦公民的組織工作是階層化的,但是他可以確保資淺的組織者面對問題時,可以得到足夠的支持,資深的組織者能夠提供意見,甚至針對資淺組織者的個人特質給予不同的課題。透過不斷的學習與訓練,組織者透過工作也會得到成就感與自我實現。因為當組織者需要跟不同社群領袖共同工作時,許多社群領袖是必須白天上班,晚上來參加會議,他們可能比組織者更為疲憊,但也是因為倫敦公民可以不斷的將公民行動轉化為社群以及其領袖的自我實現過程,向心力才得以凝結。另外,在英國,進修課程通常都很昂貴,兩天一夜的進修活動,包含吃住,一個人的合理價格可能就要台幣一萬以上。但是如果有評估過,適合組織者去參與的進修課程,倫敦公民也從來不小氣。

另外,為了避免彈性疲乏,再加上組織者通常因為加班,每個人都累積了非常多的補修時數,倫敦公民對於組織者的休假也是相當彈性的。不然在長達兩三個星期都沒有週末假期的狀態下,沒有人可以受得了。

在倫敦公民,我主要是擔任和南倫敦地區的組織者工作。除了之前已經分享過的工作經驗外,我自己想要知道的問題是,像這樣的組織模式,在台灣,要如何實踐。而正也因為倫敦公民相當強調對於community organising的理論架構理解,從社群組織的角度去重新理解權力、市場、政府與市民社會,所以也會很方便可以讓我將台灣的社會現狀帶進去架構加以比較。


l 關於台灣實踐的初想

如果把社群組織的理論拆散來看,我覺得部份是可行的。例如在與人的工作方面,自我實現以及團體帶領這方面,可以讓許多原本對社會議題漠不關心,或者難以施力的群眾在這當中找到成就感。而這會是群眾持續參與的最重要動因。因為以人作為基礎,社群以自己的語言進行行動,也避免掉了現在社運經常出現高深學術性概念,因而與一般大眾產生理性/感性上的彼此指責或脫節。

作為華人世界中唯一的民主國家,台灣的確充滿了社群組織發展的空間。而就社會運動來說,如果讓許多的重要社會議題可以讓社會大眾了解,讓那些像是你我的父母、親戚、朋友,那些往常總是被認為較為保守、右派的群體也可以站上社會運動的前線,將會是非常巨大的一股力量。在許多天災過後,台灣的募款數量總是非常驚人,這代表台灣人有相當豐沛的同情心,而且願意付出,對於社會運動的疏離有方方面面的原因,絕對不只是不關心而已。

當一般社運議題越來越艱深,動不動就跟全球化掛勾的情況下,社群組織方法則是反向而行。在地、草根、語言簡單,透過草根的連結,讓公民參與行動並形成龐大的影響力。每個人對於更好的生活都有自己的想像,只是他們可能不曉得如何用社會運動的語言去述說,而也且不曉得如何去作,但是不代表他們沒有。而且也不代表他們沒有組織,就像以我在德福區的華人工作為例,他們只是以一種非正式的方式連結起來,一旦以他們的議題動員,比許多登記在案的組織更有效率與能動力。

然而,在許多部份我也覺得和台灣的脈絡相去甚遠,難以想像如何實踐。例如在美國與英國的社群組織脈絡中,都相當強調「信仰團體」(Faith group)的重要性。也因為宗教衝突的歷史,他們對於可以將許多不同宗教的團體結合起來一起工作,視為相當重要的成就。而天主教的社會訓導(Catholic social teaching)所楬櫫的概念,宗教團體應當如何和社群合作,為了社會公義努力,也提供了組織者以及宗教領袖在推行相關工作時的正當性。

在社群組織中,將教會、清真寺這種宗教機構,以及學校等,視為是重要的「錨組織」(anchor institution),和一般的基金會、團體不相同,這些組織有兩個特色。第一,他們在當地可能已經存在了上百年之久,在當地社群對其有強烈的認同感以及歸屬感。第二,如果這些機構的領導人不管是因為各種原因無法再繼續領導該組織,教堂或者學校第二天還是會照樣開門運作下去。但是許多的社區中心或者是非營利組織,很可能因為一時經費短缺貨者是領導人離開就整個瓦解。

這些錨組織擁有地方的向心力,簡單的來說,他們有「人」。即便不像是一個社區中心或者是非營利組織,這些單位可以很容易的告訴你關於某個議題的想法,他們可能不會有辦法對於貧窮問題長篇大論,取而代之的卻是每個星期天會發放食物衣服給當地的遊民。他們沒有對於議題的耙梳,但是他們有人與人之間的聯繫與接觸。對於社群組織來說,這遠比對於議題的瞭解更為重要。因為當組織者與社群領袖合作者後,便可以將這樣龐大的、有組織的人力,轉化為確實改變社區的力量,著名的生活工資運動便是來自於這樣以人為主的理念,而非是抽象議題的帶領。

可是如果信仰組織如此重要,那麼台灣的「錨組織」可以是什麼?如果這樣的情況在台灣發生,會是什麼樣子?在台灣,東方的信仰系統本來就是泛神或多神信仰,如果某某宮廟和某某佛寺共同支持某項活動,他們如果不掛牌子,可能很多人還會以為他們是同一個組織。或者根本搞不清楚那當中有什麼差異性,搞不好部份信徒本來就兩邊都去,那麼宣示「多元合作」的震撼,還會那麼大嗎?


l 對於普遍性的質疑

某次在結束伯明翰的組織工作返回倫敦的路途中,我和西倫敦團隊的同事就社群組織方法如何落實在其他文化討論了起來。因為在倫敦公民提供給社群領袖還有組織者的課程中,經常會使用「universal」這個字眼。亦即宣稱社群組織的方法具有跨文化、跨國籍的普遍性。我對於這樣的用法感到不舒服,可是一時之間總是感到難以說明。

社群組織要能夠運作,首先他必須先立基於民主體制。如果沒有,一切都是空談。你難道可以想像在中國進行有政治行動連結的社群組織活動嗎?其二,我們所根基的文化脈絡完全不相同。在這裡普遍存在的教會文化,在東亞並不存在。絕大多數的人們並不習慣規律的(至少一個月會有一次)固定前往某一個地方去進行集會或禮拜。人們的宗教行為經常是基於時節或者是某種目的。或者,在華人乃或是越南等國家中,最重要的文化核心之一祖先崇拜,人、鬼、神之間的價值系統根本和社群組織的現有工作方式無法連結。如果社群組織中最重要的信仰團體組織,將在東亞文化中面臨很大的挑戰與修正,那麼你怎麼可以在實踐前斷然宣稱你的普遍性將可以在這些國家施行?

我的同事問我,難道所謂的社群組織鐵則「不要為別人作他可以自己做的事」以及「action is in reaction」這些難道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嗎?難道你覺的像是這些鐵則在你的文化就不適用嗎?

我則回答,這些原則是適用的,但是是針對人性的部份。我同意針對人性的時候,我們可以講一些人性通則,但是針對社群組織方法,那不應該在沒有實踐前就宣稱具有普遍性。首先我先舉了在台灣,石頭歷史悠久就可以當神的例子,這是一個崇敬強大自然神秘力量的社會,你的信仰定義在這裡將不復適用。也就是如果要進行組織工作,實踐的方式會有非常大的調整。並且,當我們在曾經被殖民過的國家談普遍性,本來就是要更敏感的,否則將很容易受到強烈的批評。

同事們在聽到石頭也可以當神的例子之後,陷入了沉思(同一時間來自辛巴威的J也在另一旁開始講起辛巴威人性滅絕的慘況)。最後我們同意,修正是需要的,但是社群組織的通則應該還是具有普遍性,只是我們修辭上需要更小心。

這一次的討論讓我的收穫非常大,我的同事們給了我非常好的反饋,也對於不同意見給予高度的尊重。後來發現,我的不舒服並非來自於認為某種理論不可以具有普遍性。而是我對於再沒有其他國家或文化發展社群組織的範例作為佐證下,當強勢文化直接宣佈「universal」時,我直覺產生的排斥感。「普遍性」的宣稱,這件事情本身就是敏感的,不管內容究竟是什麼,但是缺乏了這份敏感度,就很難逃脫被指責為強勢文化的傲慢。

在反省作為一個志願者和組織之間的關係時,我覺得志願者可以給組織的文化衝擊也是相當重要的。因為如果沒有這樣的長期而且深入交流,很難對於它的「universal」整理出具體質疑的原因。文化之間的比較與落差需要時間來消化,尤其是當這些落差是藉由一些小地方顯現的時候,更難以說明,可是如果沒有這樣的質疑與爭辯,所謂的溝通其實也就只有停留在表面而已。而組織既然參加的這樣的計畫,那麼面對來自志願者的質疑也是他所希望得到的反饋,是否可以良好的面對這種文化上的難以言說、遲疑與衝突,也是雙方對於自己是否有能力面對多元與溝通的考驗。


三、關於計畫:衝突的意義

作為一個國際NGO交流計畫的志願者,在同一時間,我有十一位夥伴分別在世界不同的角落進行工作。也許是環保、也許古蹟、也許社群組織或音樂、也許是草根運動,雖然工作的機構面向不同,但是相同的是,我們,以及我們工作的組織,都覺得這個國際志願者計畫激進、瘋狂、有趣,而且有一種來試試看吧的誘惑力。

然而,在大部分的工作經驗,我們卻經常是充滿了衝突與不安。我作為一個倫敦公民的組織者,提供一個星期超過五天的工作,但是如果拿我和其他英國的同事相比,我遠遠不可能達到像他們一樣的工作成效。雖然我能做的他們也作不到,但是這還是令我感到不滿。作為一個一到新環境就必須馬上進入工作狀態的外來者,我連倒茶都不知道水龍頭的水可不可以喝,更別提進入工作時,互動時所踩到的價值觀紅線。這另我感到不安。而針對文化中不同的成份,我必須為自己的文化辯護,又或者有時根本不確定我的困難來自於哪裡。這讓我感到衝突。

不滿、不安、衝突,過去這一年我經常被這些情緒圍繞。然而,在和部份夥伴經驗分享之後,我發現我並不孤單。如果這些情緒可能是一種共相,那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對於參與計畫的志願者來說,在篩選的過程當中以已具有NGO工作及參與經驗優先,而大多數的夥伴對於跨國間的交流也摩拳擦掌、躍躍欲試。但是首先,我們必須適應一個異文化,而且還必須同時適應一個有自己文化生態的組織。適應職場文化生態本來就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即便在台灣,職場文化也都有許許多多的學問,何況異國?再加上,短期全職志願者的角色本來就有許多的尷尬與模糊空間,我們可以作什麼工作,充滿了灰色地帶。即便是浩然團隊精心挑選的國際GNO,每個文化中,不同職位的人對待志願者的想法本來就不盡相同。在不同的社會文化還有組織文化交雜下,再加上志願者普遍求好心切,幾乎所有文化衝擊的因素都會在工作中呈現。然而在沒有判準的狀況下,我們要怎麼分辨這是因為社會文化還是組織文化讓我難以適應?

面對高遠的理念,反而相較於相處身邊的人來的容易許多。因為當議題覆涵了文化、宗教、階級、國籍、性別、性傾向等種種衝突的時候,人際之間如何交流,怎麼相處,卻常常成為了重大的問題,甚至在實際運作的過程中,成為了決定性因素。

在台灣,工作中難免會碰到這種情況,我們知道如何定位他,知道那不過就是生活中的少數事件,並且加以化解。但是當身處異地,這種不愉快混雜了文化衝擊,再加上失去了評估事件的判準,因此情緒上得影響難免比在台灣的情況強烈許多。

而志願者來到陌生的國家,工作幾乎就是志願者與這個文化、社會的唯一連結,因此很自然而然的,會傾向更投入在工作中,希望工作可以得到認同,也是很正常的情緒。但是因為缺乏對當地文化社會的知識,語言降低了我們的表達能力,工作內容處於灰色地帶(可能組織中有人懂得善用,有人不懂得),很不容易有所表現,再加上處於職場文化與異文化的雙重衝擊下,其實困難重重。同樣是對於全球正義、社群發展、環境保護、文物保存、底層發展種種理念有著強烈使命感與想法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在真正面臨合作的時候,卻連一個笑話怎麼被理解都充滿了誤會。

然而,從一另方面來說,既然志願者跟國際組織之間的關係是互動且對等的,那麼組織也有義務去承擔志願者所帶來的衝擊與不同觀點。如果沒有,這代表組織沒有做好接受國際志願者的準備。或者可以這樣說,帶給組織衝擊,本來就是志願者計畫的功效之一。如果我們可以假設所有參加志願者計畫的組織都對於「另類全球化」抱有一種想像與期待,那麼志願者與組織的做事方法不同,或者是志願者無法迅速對於組織事務的上手,本來就是這種深度合作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否則我們大可在國際會議上面就議題交換想法之後,揮揮手一走了之,但是一切還是停留在原地沒有進展。

而來自異文化的志願者對你的工作所提出的質疑,也是對於組織工作盲點的一種檢視。就像是倫敦公民談到信仰,談到普遍性,如果沒有不同的文化與認同,如果沒有經驗的落差,哪來對話?

面對與處理文化衝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了是定義對方文化之外,也是定義自己,無一不是動態的互動過程。作為一個議題,全球化是容易理解的,他影響了現代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作為一種面對面的相處調適,並不是一兩篇論文可以帶過。面對文化衝突一開始雙方都不可解釋、無法言說,我不懂你你不懂我,共同陷入壓力與膠著,又混雜了職場中的種種因素。衝突的出現難以避免,然而帶出衝突、面對衝突、理解衝突,卻是志願者在工作的過程中,可以給組織與自己的最大貢獻。

衝突是溝通的序曲。能夠面對衝突,也正是組織考驗自己是否有能力溝通的關鍵。深度跨文化、跨語言的連結與合作,志願者與組織在過程當中所承受到的磨合本來就是代價之一。而針對這樣的磨合,志願者與組織之間所做出的彼此反省與思考,對於衝突的反思,看見衝突之後的那個文化中的自己,則是這段經驗最重要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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