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的肯特郡,陰雨不斷。灰色的細雨霧氣長日覆蓋著街道、建築,淋不濕、乾不透,就只是沉甸甸的。我們在這裡,和四十個Citizens UK會員團體的領袖,一起接受長達六天的密集課程訓練,將「power」、「self-interest」、「action」以及最重要的「one to ones」等觀念用最縝密的方式鋪排推展。討論、分享、計畫、行動。在第二天晚上,甚至邀請了遠自澳洲、德國的organiser來分享他們在當地建立BBO(Broad Based Organisation)的經驗。這些緊密扣合理論、行動與分享的課程,是Citizens UK每年培力領袖的重頭戲,他們叫它「5 day Training」。
課程的內容大致上,以「2 day training」所講授的概念為基礎,包括市民社會拿到權力的重要性、如何作 one to ones、 領袖特質的討論、如何進行Action,以及作為一個領導者,需要如何培力自己的機構、規劃下一步行動等等。
因為舉辦營隊的成本相當昂貴(一個人六百英鎊!),所以參加的學員幾乎都是機構的重要領袖,他們像是種子一樣的在這裡接受「社群組織」(community organising)的培訓,課程當中安排他們不斷與自己的機構經驗交叉比對,提出意見,進行反思,並提出行動規劃,將他們所學習到的觀念應用在自己的機構中。而Citizens UK也藉由培訓這些領袖,要求他們這六天之間要積極找其他學員進行「one to ones」的練習,無形中也建立了會員團體彼此之間的「關係」。藉由不斷的提供訓練課程,「2 day training」、「5 day training」,Citizens UK的會員團體會因為這些課程彼此熟悉,當關係緊密之後,不管是共同工作也好、資源交換也罷,都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對於Citizens UK來說,最直接的好處當然是能夠穩固會員對於Citizens UK的向心力了。
因為之前已經參加過「2 day training」,所以這一次參加時,雖然緊湊的課程下還是感到很疲憊,不過由於有一些經驗可以和觀念交叉比對,相對來說已經不像之前那麼衝擊。來到倫敦已經三個月了,這五天的課程也剛好提供一個機會,可以沈澱一些對於組織工作的討論與反思。
Citizens UK非常強調「關係」(Relationship)的建立,他們認為當人們因議題而聚集卻沒有建立關係時,議題結束人也就散了,而一個有建立關係的群體,卻永遠可以向下一個目標邁進 。這種以「人」為導向,要求串連起多元團體共同努力的市民社會理念,和台灣所熟悉的社會運動模式截然不同。就像之前談過的生活工資運動,當Citizens UK要推行生活工資運動時,重點當然是希望可以在倫敦落實生活工資,但是這個落實必須是建立在「市民」的參與上。在台灣,或者是許多國家,有許多激進的觀念與想法經常是透過「倡議組織」藉由立法或者是議題遊說的方式推動制度性變革。這樣的作法好處是可以直接和政府進行非常深入、精密的討論與施壓,甚至有些團體可以成為非常強而有力的「第三部門」影響政策。而在施壓(抗議活動與倡議)的過程中,議題的辯論也推動了社會文化與觀念的轉變。不過因為特定議題的複雜性,在大部分的情況中,因為專業(或非專業)知識背景的限制,一般的市民很難有機會或時間參與深入的討論(甚至連理解議題都有困難),因此很容易感到疏離、漠不關心,也經常被當作是「需要被教育」的、「被動」的、「保守」的社會大眾。
Citizens UK認為構成我們政治(權力)場域的有三個部門,國家、市場與市民社會。而要能夠有權力,就必須要有「有組織的人」(organised people)和「有組織的錢」(organised money)。國家和市場就是能夠充分組織「人」與「錢」而得以統治、影響、彼此協商。而市民社會因為缺乏組織,所以總是最疲弱的那一方,無法與之對抗。因此,最重要的事情是建立多元背景(信仰、文化、種族)的市民群體,稱之為「Broad- based organisation」,將不同的團體組織起來,為共同的目標一起努力。而要將不同的團體組織起來,就要靠「關係」的建立了。
一開始,我有點質疑這樣的方式有可能會為了顧及「大眾」而犧牲掉「少數」,為了爭取所有團體都能夠認同,而忽略那些處於社會極度邊緣,但是道德上極具爭議的團體。三個月下來,我發現這樣的猜測並沒有錯,只是並不全面。事實上,透過Citizens UK的組織方式,他所掀起的議題幾乎都是全球化狀態下各個國家最核心的關鍵議題,工資、移民、治安、房屋、健康等等的基本需求,而每一個議題中,Citizens UK都積極的接觸那些最具底層的群體。透過說故事的方式,他成功的讓一般市民感同身受,並願意投身參與,為那些他不認識的人走上街頭。
但Citizens UK也的確不處理道德上有爭議的議題。在以教會(基督教/天主教)與穆斯林佔了一半以上的情況下,也因為Citizens UK本身的出發點就是天主教社會訓導背景,所以他的確「不積極」面對那些衝擊宗教觀念的問題。例如不積極尋找同志團體加入,或者是雖然特別重視女性在社群參與的表現、積極尋找女性作為領袖,但是也不會把性別作為「議題」來設定。
他不反對,只是「不積極」。
但是換個角度來說,如果這就是Broad Based Organisation的特性,那我們也不需要要求他一定要辦到議題團體能夠辦的事情。沒有任何一種組織模式需要包山包海,他有議題組織沒有的優點,也有達不到的地方。在市民社會相對疲弱的資本主義社會中,強調參與與社群活動確實是一種更具有民主意義的意見表達方式。否則把所有對抗國家機器與市場的重責大任都放在議題團體的身上,議題團體同時又要教育社會大眾、帶領觀念往前衝,這樣的責任也是沈重得很荒謬。
Broad Based Organisation的觀念在美國總統Obama上台後,更為受到各界注意(Obama曾經是美國Industrial Area Fundation的Organiser,他也將相關的概念與用語應用到他的選舉理念與策略中 )。英國首相David Cameron也借用這個觀念提出「大社會」(Big Society)的理念。
我們在這裡,可以充分感受到Citizens UK對於社群組織的自信,但也同時對於理論與實務兼具(這意味著除了工作之外還有很多reading)、關係與分析並存(也就是說你要作完權力分析之後再笑嘻嘻地去和你的目標對象吃飯)的工作模式感到充滿挑戰與掙扎。挑戰當然是因為工作的困難與複雜,而掙扎則是因為我無法免強自己「為了社交而社交」,我必須重複的不斷練習拿捏人際間的分寸界線。某種程度上來說,作為organiser,永遠要在不同的人群中折衝自己的權力位階,不卑不亢是一種人際關係中的藝術表演,太多了要放,太少了要強硬地收回,我們要跟最傲慢的leader見面工作,也要能夠讓最羞怯的參與者願意走上舞台。這對目前的我來說還是很難收放自如。
在5day training裡,因為已經有了一些經驗,所以這一次那些觀念討論起來已經不再那麼陌生,但更是因為已經有了一些經驗,所以重新撞擊這些詞彙與理念時,我不斷的把他套用在每一張我認識的臉孔,每一段我曾經有過的談話中。這一個月來,我在南倫敦進行了一個月的listening exercise,和當地的華人社群、越南社群談話、瞭解狀況,試圖深入當地的脈絡。很幸運的,我得到了很多人的幫助,認識許多真心為社群付出的人。但也因為如此,更感到壓力沈重,覺得自己應該做的更多,卻沒有具體步驟。理論與實務、理想與現實,不斷的交叉來回擺蕩,我在綠草如茵、陰雨不斷的肯特群,望向窗外,總是看見一片霧氣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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