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三:倫敦公民生活工資行動
在英國工作不覺已過了七個月,剩下來的4個多月,將會是我們實踐在這裡所學的時候。我被安排放下了舊有的華人團體會員如華工會,真心劇場和聖馬田教會的中文堂,重新再開展新的華人團體組織工作。兩個月開始,我從麗玲(之前的志願者)舊有的教會聯絡中,再開始重新物識可以合作及成為會員的團體。
經過了連串的1﹣2﹣1後,我開展了兩間教會的組織工作,分別是循道衛理英皇十字堂中文堂(King Cross Methodist Church Chinese Congregation) 和倫敦華人天主教中心(Chinese Catholic Community). 我會協助她們一起去辦小組會議(House meeting), 移民講座 (immigration workshop), 聆聽會議(Listening Campaign),還有一些本地的領袖培訓,和爭取行動. 一方面收集意見,看教會可以如何回應群體的需要;同時也透過1﹣2﹣1將教會組織更新,成為關係更密切的組織。因為經過了組織者學堂和過去參與類似的聚會的經聚,要完成以上的工作還是可以預期的,但新公民的團隊主管Jonathan Cox卻給了我一個挑戰,要在10月完成合約離開前,要把這兩個教會帶進倫敦公民成為會員。這個真是難題。
在倫敦公民要當一個稱職的組織者,要求很多個人質素和學問。在這個角色位置上,要學的實在很多,尤其是要改變你的性格。既然組織者的工作技巧其實可以透過組織者學堂就能作基本教授,為什麼倫敦公民在過去十多年一直沒有提供類似的培訓,新人要一直跟著不同地區的活動走,去學習當中的組織技巧呢?有好些組織者都說最少要經過兩年,才能幾這套組織技巧完全掌握。而倫敦公民也多會選擇曾參與或擔任過義工多年的人來當組織者。經過半年多的觀察,我和文謹不約而同的想到,這是要培養合乎倫敦公民團隊的組織者性格。
若你本身就是個很主動做事情的人,這是基本,但不夠,作為組織者你更要懂得如何去創造機會。如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 怎樣去想辨法營運下去, 今年倫敦公民打破慣例, 申請政府的”大社會”(Big Society)的社區組織項目, 但失敗了, 東倫敦的組織者便向一些大的團體如大學, 教會和回教寺院遊說, 合作籌一筆可以讓東倫敦組織者團隊營運一年的經金。若你本來就是個能言善辯的人,很好,但你更要有準備,隨時隨地去遊說或與任何人作談判。如果你本身便很有個人風格,這太好了,因為組織者需要有意識去建立個人形象風格。你本身就好學不倦,對任何事物都充滿好奇,不停學習新事物,有創意,願意對工作委身,能承受繁重的工作壓力,能常保持客觀冷靜,敏銳的時事觸覺,認同機構工作信念,手法...很完美啊。當然,以上的是綜合了我觀察各位組織者的特質作綜合。
過去半年,一直有很多的學習。在我個人來說,一個重大的挑戰是要去去推動別人去做事情。這與一般領袖以信仰、信念去推動人參與不同,因為你是要令對方相信並認同你的工作信念,同時投入參與去與人做1﹣2﹣1,開小組會,聆聽會議,出席大大小小的行動, 退修,抽出個人時間去參加2天或6天的培訓,更要每年資付一筆不少的會員費(50-500人每年的會員費是700英磅)。我一直覺得要求別人做事情不容易,如果其他人認同你的信念自然會來,別人不願意,沒時間你也沒辦法嘛,但這裡的組織者就是有本事叫二百多個團體都甘心樂意為倫敦公民出錢出力,真神奇。這裡的組織者口才非常了得, 像前兩天, 生活工資的行動前,有位本地媒體因為要趕著出版的時間,等不了行動的大隊到現場,要求我們在場的幾位給他拍張照片回去交差,我們也隨了。但另一位組織者知道後,一直遊說他行動大隊已在路上,有百多人正在走來,再等一等的話,保證會有更好的照片交差。。。沒想到本來說好六時便要走的記者,最後卻可以留到接近七點鐘才走,這就是組織者的功力吧。
未來幾個月,我要面對的挑戰是如何遊說之前提到的兩所教會一起合作,同時也要在十月前都能內部通過資付倫敦公民的會員費。這是個挑戰,也是個極好學習推動人參與的機會,結果會如何?我也在積極地期待 。
經過了連串的1﹣2﹣1後,我開展了兩間教會的組織工作,分別是循道衛理英皇十字堂中文堂(King Cross Methodist Church Chinese Congregation) 和倫敦華人天主教中心(Chinese Catholic Community). 我會協助她們一起去辦小組會議(House meeting), 移民講座 (immigration workshop), 聆聽會議(Listening Campaign),還有一些本地的領袖培訓,和爭取行動. 一方面收集意見,看教會可以如何回應群體的需要;同時也透過1﹣2﹣1將教會組織更新,成為關係更密切的組織。因為經過了組織者學堂和過去參與類似的聚會的經聚,要完成以上的工作還是可以預期的,但新公民的團隊主管Jonathan Cox卻給了我一個挑戰,要在10月完成合約離開前,要把這兩個教會帶進倫敦公民成為會員。這個真是難題。
在倫敦公民要當一個稱職的組織者,要求很多個人質素和學問。在這個角色位置上,要學的實在很多,尤其是要改變你的性格。既然組織者的工作技巧其實可以透過組織者學堂就能作基本教授,為什麼倫敦公民在過去十多年一直沒有提供類似的培訓,新人要一直跟著不同地區的活動走,去學習當中的組織技巧呢?有好些組織者都說最少要經過兩年,才能幾這套組織技巧完全掌握。而倫敦公民也多會選擇曾參與或擔任過義工多年的人來當組織者。經過半年多的觀察,我和文謹不約而同的想到,這是要培養合乎倫敦公民團隊的組織者性格。
若你本身就是個很主動做事情的人,這是基本,但不夠,作為組織者你更要懂得如何去創造機會。如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 怎樣去想辨法營運下去, 今年倫敦公民打破慣例, 申請政府的”大社會”(Big Society)的社區組織項目, 但失敗了, 東倫敦的組織者便向一些大的團體如大學, 教會和回教寺院遊說, 合作籌一筆可以讓東倫敦組織者團隊營運一年的經金。若你本來就是個能言善辯的人,很好,但你更要有準備,隨時隨地去遊說或與任何人作談判。如果你本身便很有個人風格,這太好了,因為組織者需要有意識去建立個人形象風格。你本身就好學不倦,對任何事物都充滿好奇,不停學習新事物,有創意,願意對工作委身,能承受繁重的工作壓力,能常保持客觀冷靜,敏銳的時事觸覺,認同機構工作信念,手法...很完美啊。當然,以上的是綜合了我觀察各位組織者的特質作綜合。
過去半年,一直有很多的學習。在我個人來說,一個重大的挑戰是要去去推動別人去做事情。這與一般領袖以信仰、信念去推動人參與不同,因為你是要令對方相信並認同你的工作信念,同時投入參與去與人做1﹣2﹣1,開小組會,聆聽會議,出席大大小小的行動, 退修,抽出個人時間去參加2天或6天的培訓,更要每年資付一筆不少的會員費(50-500人每年的會員費是700英磅)。我一直覺得要求別人做事情不容易,如果其他人認同你的信念自然會來,別人不願意,沒時間你也沒辦法嘛,但這裡的組織者就是有本事叫二百多個團體都甘心樂意為倫敦公民出錢出力,真神奇。這裡的組織者口才非常了得, 像前兩天, 生活工資的行動前,有位本地媒體因為要趕著出版的時間,等不了行動的大隊到現場,要求我們在場的幾位給他拍張照片回去交差,我們也隨了。但另一位組織者知道後,一直遊說他行動大隊已在路上,有百多人正在走來,再等一等的話,保證會有更好的照片交差。。。沒想到本來說好六時便要走的記者,最後卻可以留到接近七點鐘才走,這就是組織者的功力吧。
未來幾個月,我要面對的挑戰是如何遊說之前提到的兩所教會一起合作,同時也要在十月前都能內部通過資付倫敦公民的會員費。這是個挑戰,也是個極好學習推動人參與的機會,結果會如何?我也在積極地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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