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風光明美的路上(來源:GOOGLE)
兩個月前,在報告寫了上司給我的課題:帶兩個華人教會回來作會員。幾個月後,距離十月一日交上新會員名單的日子不遠,這正好是匯報進展的時間。結果是:收成的日子未到,關係仍在建立中。組織工作從來都是花時間的,特別是來到異地,感覺是要更長的時間去建立關係,和讓團體更有意識去參與建立公民社會。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正在合作的兩間教會都在倫敦中部,教會A一間因為有前線社會關懷服務,故比教容易開展合作關係。另一間教會B因為過往沒有聯系,加上教會本身也因為沒有穩定的牧者和聚會地點,所以需要較長時間去建立關係。建立關係少不了1﹣2﹣1的會面,從中不單建立關係,也方便掌握團體的運作和需要,從而開展合作步伐。
教會A,因為有合作基礙,所以當時機成熟時,我們便順利地召開了關注會議(HOUSING MEETING),成立了關注組,跟進後續的法律講座,領袖培訓等,事工漸見喜色。另一邊箱,教會B因為一些委員會成員對1﹣2﹣1的抗拒,對我這位新來賓的疑慮,加上教會本身存在的不穩定因素,在一次因為要解決即時問題的會議上,臨時議決不需要倫敦公民的介入,間接拒絕我繼續參與教會活動。那時我因為與好幾位主要委員都建立了穩定友好的關係,給他們突然的決定嚇了一跳,當的跟一些同事就起這件事時,他/她大都不再抱任何希望,還安慰我算了。但我卻對教會B一位有遠見的領袖有信心,隨即便約了好幾個友好的委員1﹣2﹣1了解那個臨時會議發生了什麼事,再想辦法。會面時她們都表示抱歉,因為少部份多慮的委員對我作1﹣2﹣1而不是小組會面感到不安,加上教會本身的不穩定因素,他/她們也不想外人介入教會的事務。這就是1﹣2﹣1的威力,建立互信的基礎,也對掌握資訊及形勢很有幫助。
了解情況後,我想一定找一位教會B會相信,同時又了解倫敦公民運作的人來作中介,我才有機會再出現在教會B繼續工作。幸好,有位倫敦公民的友好伙伴,一位教會領袖,也就是介紹我去接觸這教會的牧者聽到我說的情況後,隨即建議與教會B幾位友好委員見面,必要時可以在教會中講道分享,介紹他參與倫敦公民的經驗。於是,事發兩個月後,當那牧者在教會B中分享到基督教信仰與社會公義的關係,從中帶出倫敦公民如何透過1﹣2﹣1和各樣的項目去帶動教會投入參與社會,實踐社會公義。那場講道後之後的茶聚,教友對倫敦公民的工作,組織者為何要作1﹣2﹣1開始大感興趣。因此,實在感恩,我可以重新再這教會繼續建立關係。當我為工作回到正軌而高興時,沒想到開心的日子還撐不了一個星期,另一個難題又出現。
與教會A合辦法律講座完成後,關注小組和參與的教會一些年輕的骨幹領袖在事後感恩慶祝會興致勃勃,想到有些後續的跟進,有人有興趣認識倫敦公民的組織手法,所以計劃後續的領袖培訓和為配合新形勢辦的另一次講座。沒有到突然收到新牧者的指示,所有計劃要停下來兩個星期,待教會內部討論未來方向。之後,又收到那位牧者的消息, 告訴我教會有委員認為現在不適合參與倫敦公民,所以之前約好在教會內職員,委員會的分享的機會都沒有了,還有一些計劃中活動都要停。坦白說,沒想過我們幾個月的功夫怎麼一下子便沒有了,我實在生氣和難過了好幾個星期。但再與合作的伙伴1﹣2﹣1後,我便沒話可說了。因為牧師有好些大計劃要推出,一些舊有包括與我們計劃的都要暫時放下。或許你好奇怎麼一個人就影響整個機構,上一次的牧者還可以再次出動嗎?是的,有些時候,一個人就能左右整個機構,尤其是當這個團體已經期待這位牧者很久之後,還有,因為宗派不同,上一次那位友好的牧者也幫不了忙。當然,故事還沒有結束,關係仍在建立中,要等待的是時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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