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過去,來到最後一份報告。去年年底剛到倫敦時,參加了東,南,西,北倫敦的年度集會(Annual assemblies), 可以說是組織者與領袖們工作一年的收成。這個兩個月,剛好各地也為年度集會作準備,辦策略會議(Strategy meetings)和代表集會 (Detergate assemblies), 正好為倫敦公民的各集會來個整理介紹。
為2012年的倫敦市長選舉作準備
倫敦公民強調組織公民社會的人和金錢,尤其是集結人民力量。再透過各種集會及社會行動,向國家(政府,議會...)和市場(跨國企業等)展示人民力量,從而重奪談判(Negotiation)的力量。這也是廣闊組織(Board-based organization)的工作信念。所以,認同的會員不只每年需要支付會費,還要帶動團體參與和自發組織社會行動來展示實力。在倫敦公民成功的社區組織的關鍵就是人,有說90﹪都是出席人數!(Turnout)。
為了要成功地向社會展示實力,倫敦公民的組織者每年都要透過不同的集會,帶動會員團體進行內部,各區(boroughs)及地區 (districts)的組織及對社區需要的意見收集,促使會員團體都能朝向一個具體目標發展。今年,倫敦公民所鎖定的是明年倫敦的市長選舉(1),因為市長(2)不單管理龐大的政府經費,掌管市內的大小公共服務及資源,包括房屋,交通,公共衛生,經濟發展,市內所有相關的政策和整體規劃及發展。由於市長選舉牽涉的範圍甚廣,絕對是組織和介入倫敦社群的尚佳機會。
從今年六月份起,組織者便透過1﹣2﹣1,區會(borough meetings)來向會員及有潛質成為會員的團體介紹市長選舉這個項目:收集社區的需要和對倫敦市長的任何意見,故事和有力的數据,整理成為民間政綱,並在明年4月市長選舉前的倫敦公民年度集會上向各位候選人發達意見訴求,爭取承諾,以便選舉後跟進。舉行不同的區會之後,便是策略會議和代表集會。
圖二:新公民策略會議上,少數族裔團體代表主持會議
新公民策略會議
這個月剛好有兩個重要的會議,而月初的新公民策略會議,因為當中有段小挿歌,令我對談判產生興趣。八月下旬,同事在為新公民策略會議的地點頭痛,因為要省錢,組織者多會與會員或相熟的團體聯絡安排場地,這次我被安排接觸一間友好教會的牧師,希望能像前一次給我們安排場地,但這次牧師說周未教會本身便不夠用,不便外借,我舉了之前的例子也不管用,心想怎麼去遊說他呢?想到他的關注(self-interest), 記起之前,他曾表示對市長選舉項目有興趣,我便提到這次策略會議的重點就是要討論如何跟進市長選舉的項目,這對華人社區也很重要,邀請他和教會也參與,這樣要順理成章讓我們可以在教會內開會,教會也可以參與在會議中(一般是會員團體才能參與的),給果牧師馬上表示有興趣多了解詳情,看看教會可以如何配合。
圖三:新公民策略會議上,主持人在介紹明年的市長選舉項目
簡單來說,策略會議是由社區領袖提出地區內的問題(Problems),組織者協助將之演變(Issues),即是可以在短期內見成效的行動項目。新公民的策略會議於十月八日在倫敦東南部的聖約翰教堂舉行,有五十多人出席,都是成員團體的主要領袖。有別於倫敦的地區會議,新公民營聚的是少數族裔的群體或相關的民間組織,面向市長選舉,當然所提出的也是少數族裔的難題和訴求。由於參與者的層次有別,有舊人,也有新手,因此,組織者在分組討論開始時,也特別問到“為什麼我們需要去聆聽社區?”,讓參與者去思想自身參與會議的原因,與社區的關係和行動的關聯。現場的領袖紛紛回答說:“為了要解決社區問題。” , “聆聽了,並行動去改變現況”, “團結群眾並建立關係”等等。隨後是她/他們提出了好些要讓市長候選人了解的問題,如警察濫權去截人搜身,有位16歲的少女Lucy,提到這情況在黑人青年身上尤其嚴重,她本身便試過一個星期有三次被警察在街上搜身的紀錄,她的朋友更多呢!另外,有人也提到倫敦的公共交通問題,以東倫敦為例,現在已不勝負荷,周未地鐵更是長年在維修,恐怕明年的澳運時情況定會更嚴重。這些議題討論後,便會在未來的代表集會上,由團體任命的代表現在投票選出優次作跟進。
圖四:新公民策略會議上,主持人介紹少數族裔會員群體的關注
東倫敦代表集會
東倫敦公民有15年歷史,是倫敦公民的重要基地,今年東倫敦在策略會議之後,在十月十九日也舉行了這地區的代表集會。由各個會員團體的代表去討論,投票選出東倫敦需要跟進的議題,並由代表再將結果與團體分享後,帶動團體的其他的會員出席年度大會分享過去一年的共同成果,也承擔未來一年這地區的工作目標。
當天有百多人出席,有來自四十多個會員團體約八十名代表,組織者,加上來自6天領袖培訓的五十多位領袖,場面好不熱鬧。會上,大家議決未來一年將會跟進的重點包括:第一位的就業問題(據知全英國現有250萬人失業,加上高通賬,這個自然成為首要處理的議題);其次是房屋(這是東倫敦的獨有的項目,成立了一土地信托基金,計劃在奧運後購下奧運村來協助未能承擔市場價格的居民置業),還有城市安全和生活工資,這兩項都是現有重點的項目。代表會議除了選出東倫敦的地區關注外,也要求各個團體就十一月三十日的年度大會提出可以帶動出席的人數,英國人會用上承諾(pledge)這個字,指這是口頭上的協議。雖然這是組織者與各位領袖協議好的任務,但現場所見,各團體的領袖公開地宣講自身的承諾時不難看見他們當中承受的壓力。
總括而言,倫敦公民的基本信念是讓社區為自己發聲,其中透過組織者在1﹣2﹣1與團體的領袖建立伙伴關係,再籍著建立團體內的策略小組去帶動議題討論。當組織者成功在會員團體內建立新一套關係合作模式,關鍵就是要把這些點結連起來,透過大小社會行動及大型集會,便能將共同的訴求有效去整理表達,同時,也有效地向社會公眾展示這鼓有公共訴求的力量,因為有廣泛的地區代表性,也有足夠令人咋舌的人數,所以也能成功獲得傳媒,政府,議會,社會公眾的注意力。
圖六:東倫敦代表集會現場,團體代表在介紹地區對房屋問題的關注
既有的組織模式?既有的集會?
在英國一年的工作已近尾聲,也正在整理過去一年的學習經驗。臨走前也約了幾位組織者,分享所學,也聽取她/他們的意見。確認自己是個透過行動學習的人,也開始學習有意識地建立和維繫關係,也自信大概掌握倫敦公民的組織手法模式,但跟一位很佩服的組織者分享時,她提醒了我作社區工作的關鍵。當我跟她提到倫敦公民的透過集會建立社區的模式,和出席人數為首要的目標,她堅持說: “這個不一定,也要看我的領袖,若她/他們沒有準備好,不能勉強喔,關係最重要!” 說到組織工作,最關鍵的還是人。沒有公共目標的人,穩定的合作關係,再好的組織手法和技巧都是枉然。
(1)倫敦市長官方網頁
http://www.london.gov.uk/who-runs-london/mayor
(2)2012年倫敦市長選舉的網上資料
http://en.wikipedia.org/wiki/London_mayoral_election,_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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