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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6日 星期一

March Report- 有時,問題不是我們所理解的問題


/林慧珍

「我跟爺爺奶奶住,爸爸住在另外一個家裡。」生硬的普通話來自一個小學六年級的女生,天真的臉龐無任何不自然的表情。另一位女孩也說了自己同樣的情況,又一個也是。彷彿父母離異、各自成家、小孩與爺奶住一塊兒在這裡十分常見?三月桃花開吐枝芽,春天卻止於日正當中的暖意;我在黎明鄉大部份是傈僳族世居的區域走訪了所有的學校,清晨的陽光落不進大山裡,羽絨夾克裹著哆嗦的筆桿與內心,在一群隨機抽取訪問的孩子面前,聆聽每四個就有兩個孩子父母離異的現實,旁邊煟著的火塘呼呼燒著。



圖一:訪問的其中四位傈僳族女學生

中國內地多數農村因為當前的出外務工潮而影響原本農村裡的勞動力結構、經濟產業結構外,也影響農村性別、家庭結構與教育功能本身。據期刊研究(石人柄:2006) 九零年代農村離婚率攀升與外出務工潮呈正相關;平行地,農村婦女人口外流也與女性打工、工作經濟等觀念轉變相關。特別是西南地區自然條件差的山區少數民族的幾個民族區域有更高比例的父母離異情況以及婦女外流比例。經走訪學校調查,雲南滋根所在項目地黎明鄉傈僳族區域,傈僳族人數比例高的學校,單親家庭的比例甚高。當我問起學校關於留守兒童的問題時,不少學校老師回答,如果你指的是父母在外打工留孩子在家裡的這種情況少,但如果是父母離異又各自再婚而把孩子留給爺爺奶奶的這種情況多。

走近一點,看多一點,才知道在留守兒童這樣問題的大帽子下,成分複雜,理由各自不同;在雲南山區這裡,或許出外務工不是絕對主因,但山區不再如以往封閉,所形成的開放缺口可能相當程度具催化作用。這令我十分好奇,難道少數民族擁有的單親家庭比例真的比較高?又為何?過去台灣的偏鄉問題也有這種說法,原住民酗酒、離婚比例高(或許仍適用於現在?)。原因聽說除了原住民本身婚姻責任、金錢使用觀念薄弱以外,再則便是由於城鄉差距而處於相對貧困、文化不利的弱勢結構,種種因為經濟因素與強勢文化介入所導致原住民族群於固有家庭、社會階層文化信仰的分裂,「離異」之說為此而來。這裡,學校老師(多為漢族、納西族,也有傈僳族)對傈僳族單親家庭比例高也有自己的評說。他們說傈僳族的婚姻觀念薄弱,很多人有了家庭,不去領結婚證。或許沒有法律觀念所謂的「結婚」,當他們和另一半分開,也就無所謂的「離婚」。他們說傈僳族很多離了再結結了再離犯了重婚罪都不曉得;他們也調侃傈僳族的男女關係開放,例如男人在把酒言歡之下可以將妻子互換使用等等。大家對這樣一個邊緣民族的評說,彷彿將所謂的「單親家庭」或「離異」之說歸納為傈僳族婚姻觀念淡薄特性之因;同樣的也對傈僳族窮困之說多數歸因於其金錢使用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民族特性。我對這些說法持保留態度。雖說並非瞭解傈僳族文化,但就一些民族學家對此民族的研究文章看來,長久世居於此的傈僳族有其傳統俗成的婚戀文化、風俗信仰,並在十九末二十世紀初融合了外來的基督教信仰,在恪守固有的社會階層習俗下形成對原有文化、信仰儀式等特殊的解釋與觀念。對於婚戀、對於金錢觀念在他們有自己的文化理解前提下,不應在碰觸外來文化、經濟生產方式或被納入現行一套的行政法律體系時所產生的問題時,而被視為一種負面的因素,自身的文化反而成為貶抑的意涵。什麼叫「單親家庭」?這其實也是現行制度「一夫一妻制」產生破綻時所衍生的一種家庭模式,在這樣的體制下,其家庭教育模式往往與失缺父母一方的孩子心理、社會行為問題相關。如果傈僳族沒有太明確的婚姻觀念,或有其自身文化理解的家庭觀念,為何要將在我們法制社會哩定義的「單親家庭」這樣的模式與可能的社會問題想像強加比附在他們的文化情況,甚至標籤呢?

那幾個傈僳族女孩說得坦然,「我們跟爺奶住,爸爸媽媽各自在他們自己家裡住」。聽起來彷彿村子附近所有的人都是這樣的,她們一說起來也似乎見怪不怪的。當初我為她們的坦然感到驚訝,現在我為我的驚訝感到驚訝。至少,在做任何評斷之前,我們是不是該放下自己環境慣有道德觀念與文化習俗成見,先去理解這樣的父母分合並與孩子的分居現象在他們構成的文化意義中理解為何,親子之間的關係及心理狀態實際為何,再來檢視我們所認為的「單親家庭影響的社會行為偏差與社會問題」的成分在他們的文化框架中如何被解釋,又其中被安插了多少社會性經濟性或強勢文化介入等結構因素影響,而非單純的民族特性所造成的。我驚訝自己太快的以自己慣有的社會思想觀念評斷他人文化行為的正確性。如此也提醒了我,在NGO社會工作中最常用將問題標的,再將標的的問題解決這樣的模式下,應將問題認清並辯證是不是問題以作為前提,才不會造成問題的錯誤標簽以及解決問題的片面性。

然而面對大山裡少數民族村寨的不斷加速開放,包括通油路、通旅遊、通出外務工、通婦女外嫁,原先既有的族群社會階層文化、經濟財產制度、婚戀習俗與養育觀念,從慢速變遷轉為快速的改變,特殊文化意涵與固有的文化制度實際正曲解與流失,其複雜程度莫思能及,相應的調查報告與研究卻不多。

雲南麗江和四川鹽源交界的瀘沽湖摩梭族因其母系社會與走婚制度素負盛名,如今因旅遊開發與有關當局介入,外地人帶來摩梭特色的溫州貨一家家店的開,不會生意的本地人往湖的後邊擴張養豬種菜,整個湖邊成了為旅遊服務的景區,包括湖上生活使用的木舟、篝火晚會變相服務遊客,失卻日常習俗使用習慣。走婚制度本身行之已久的婚戀開放與雙方情感儀規亦為部分外來遊客以法制社會的規範思維以「一夜情」比附「走婚」,曲解原有的文化意涵。「走婚」意涵已被曲解濫用,甚而成為湖邊鄰近漢族區域打趣之說,如結婚之後還可以走婚,顯見附近漢族亦對摩梭族缺乏認識又曲解的看待;走婚又何來結婚?我很好奇摩梭族自己如何看待被大眾誤會的文化。

走過當地所謂男女約會的走婚橋,橋後邊的路通往四川瀘沽湖鎮,適逢週末,鎮上的瀘沽湖小學和中學放學,一批批學生飛奔地越過走婚橋。橋邊路一段一段卻有不少年紀約五、六歲的小孩向遊客賣起乾果,走婚橋是來一探摩梭文化的遊客必經之行程......。


圖二:走婚橋路邊向遊客賣乾果的摩梭族初一學生


圖三:走婚橋路邊向遊客賣乾果的五歲小孩


圖四:摩梭族人家:女人當家。

參考資料:
1.石柄人,華中科技大學人口所,〈青年人口遷出對農村婚姻的影響〉,《人口學刊》No.1, 2006
2.傅金芝,副教授,云南師大教科所〈雲南省農村四種少數民族家庭的分析與對策研究〉,《雲南師範大學學報》No.2, 1998, P89-96
3.王佳佳,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硕士研究生;张河川,云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云南少数民族离异单亲家庭青少年教育的问题分析〉,2010,http://www.lunwenshop.com/anli/zhanlueguanli/201004/3037.html
4.董皓,于強,雲南大學法學院,〈少數民族農村婦女外流現象的實證研究〉,《貴州民族研究》No.1, 2003,http://www.blawgdog.com/douzilaw/fxpl/fxpl054.htm
5.楊築慧,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西南少數民族婦女外流引發的婚俗變遷〉,2011, 中國民俗文化網http://www.zgwhw.com/news/msyj/1088194451DFGD3181A9GC5E111FC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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