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第一個週日開始,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的會間會議在曼谷的聯合國大樓進行了一個星期的協商;開發中和已開發國家間就去年底協商產生出的「坎昆協議」繼續討論,但雙方的歧見仍舊相當大。
當然,氣候正義的網絡不曾在國際協商中缺席。除了「國際地球之友」(Friends of the Earth International)於
場內的發言,「南方福音」(Jubilee South)的系列論壇與場外遊行,Focus也在會議期間和泰國氣候正義工作小組(Thai Working Group on Climate Justice)於場外舉辦了的遊行與論壇;場內的協商從一開始就被認為無法推動實質進展,對Focus和泰國氣候正聯盟來說,場外的共識集結更顯重要。
會議開幕第一天,「碳交易是什麼?」的論壇,目標聽眾鎖定在泰國人,也是Focus在多次國際談判的行動後,回到泰國國內進行公眾教育的起點。而當天的腳踏車遊行,雖然碰到紅衫軍聚集在聯合國大樓外,不免被模糊了焦點,但在泰國本地也算是一場具有創新性的遊行。
(圖說:氣候正義遊行)
第二天和第三天的論壇,主辦單位請到了湄公河國家,包括泰國、寮國、柬埔寨、越南關心氣候變遷的公民團體和原住民團體,菲律賓氣候正義運動(Philippine Movement for Climate Justice;PMCJ)進行「REDD(減少毀林及森林退化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 Reduction in Emission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之政治經濟」和「大地之母權利」(Rights of the Mother Earth)的兩大主題討論。由於近幾年Focus於氣候議題的主要參與著重在國際談判時的場內發言、針對協商代表團的遊說與場外倡議,在回到草根團體的討論也就相對較少,而這次的論壇也很難得地請到了這些團體,釐清REDD在各國發展的情形、對在地弱勢族群的衝擊,以及去年坎昆協商由玻利維亞總統與協商團提出的「大地之母權利」對在地社區的意義為何,試圖進一步將其擬為條文,放入正式協商的討論內容。
REDD之政治經濟
「REDD之政治經濟」由「REDD監察網」(REDD Monitor;http://www.redd-monitor.org/)的負責人,並長期關注湄公河地區土地開發、林業與伐林議題的Chris Lang[1]開場。Chris以國際局勢的角度切入,分析REDD的現況與問題。
REDD的邏輯,簡言之即為南方國家應該因其保有森林取代伐林而受到財務的報償,而具體內容又分為減少伐林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減少森林退化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保有森林的儲碳力、森林的永續管理、增加森林的儲碳力五大項。然而,該五大項卻有許多定義上的漏洞;如保育的意義仍為過去國家公園設立的邏輯,忽略原住民的領域的其對保育的角色、森林的永續管理不乏對大規模伐林的補貼、增加儲碳力可能鼓勵大規模的單一植林。
儘管氣候協商仍未討論出REDD最終應如何執行,目前的情勢看來已脫不了和兩個機制掛勾─碳交易和世界銀行。(去年我寫的《COP16的氣候正義運動》一文中已提到REDD+放到市場交易)。世銀的「森林碳夥伴基金」(Forest Carbon Partnership Facility)也很明確地指出,REDD的終極目標便是放入碳交易機制中。除了碳交易本身無法真正減碳,和其製造極為複雜的計算方式,以產生衍生性金融商品便於炒作外,REDD進入碳交易後也將讓對保育森林一無所知的碳交易者圈地炒作森林碳匯。而目前世銀實施REDD的基金相當多元,包括雙邊和多邊的方式,其動機無非是希望用快速的方式提供資金給開發中國家。
泰國、柬埔寨、寮國、越南、菲律賓的團體,亦就各自遇到的相關情形相互分享;他們普遍遇到原住民的權利不受政府認可、森林定義認定不夠嚴謹、對當地民眾的財務補償不周,甚至泰國的案例遇到了森林碳匯放到芝加哥自願性碳交易市場,與根據合約該林業公司在十五年後仍然可按照原計畫販售林木的情形。
曼谷間會,表面結論未定,但實質上呢?
[1] 有關Chris的經歷可參考http://chrislang.org/about-me/;另外有關他對湄公河地區的觀察分析可見http://chrislang.org/





- Why Chinese Agricultural Overseas Investment is important: from People’s Perspectives - 2011-06-23
- 綠色經濟(Green Economy):新議程仍是貪婪經濟 - 2011-05-22
- 中國於COP16的新氣候外交 - 2011-02-25
- 自由貿易到底有什麼問題?反歐盟對東協國家的貿易入侵! - 2011-01-22
- COP16的氣候正義運動 - 2010-12-26
0 意見:
張貼留言